四川法院五年发放救助金2.42亿元 “拉姆”孩子等获救助-快看
(相关资料图)
2020年9月,网红“拉姆”在抖音上直播时被其前夫唐路用汽油严重烧伤,后继发严重感染,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拉姆”去世后,留下了两个未成年的儿子以及年迈多病的父亲。其长子读初一,次子上幼儿园,由爷爷奶奶抚养,但两位老人年龄较大,也无稳定收入来源。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两名未成年儿子与“拉姆”父亲司法救助金10万元。
1月5日,四川高院召开四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和近五年四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发布会通报,2018至2022年,全省法院共向18276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4209亿元。案均救助金额1.5505万元,人均救助金额1.3246万元。
从全省法院各类型决定救助案件分布情况看,救助类型高度集中在涉基本民生执行类救助。从各类型救助占比情况看,执行类救助占总量案件数84.78%,人数占83.69%,金额占81.28%。执行类救助主要集中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务报酬,涉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侵权执行不能案件领域,涉及15295人,救助金达到近2亿元。
此外,四川高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也有不少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刑事案件值得关注。例如,凉山女子因家庭琐事殴打并致其丈夫当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家中有3名未成年子女,都还在上小学,其中还有一位残疾人,由其叔伯共同轮流抚养,其叔伯系当地贫困户。四川高院、凉山中院决定联动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再例如,周小琼及其丈夫聂世明、母亲胡家友、小儿子周某森于2019年1月15日被呼贵华杀害,呼贵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小琼与聂世明之子聂某鸿年仅8岁,由其舅舅抚养。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聂某鸿司法救助金182000元。
再例如,孙某轩于2021年4月21日亲眼目睹其母亲被黄广杀害。黄广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轩等人损失42260元。因加害人无赔偿能力,判决无法执行到位。孙某轩为未成年人,其母亲李晓英生前已与父亲孙勇离婚。其父亲孙勇靠在成都打零工维持生计。母亲被杀害后,孙某轩因遭受丧母之痛,身心遭受巨大打击,来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与父亲一同生活,辍学几月后,进入当地小学借读。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孙某轩司法救助金80000元。
四川高院认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典型案例中,解决未成年人生活、学习费用,“当下救”与办理低保等“长久助”结合,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提供帮助,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